找到閱讀的本質 為興趣而讀
來源:網絡 作者:斯索以
——讀艾倫•雅各布斯《閱讀的樂趣》 文/斯索以 這是一本關于如何閱讀的書,更是一本引導讀者去為興趣而閱讀的書。我們不可否認在這個時代,閱讀對于人的基本生存的重要價值,但為興趣而閱讀、在閱讀中找到快樂,依然是值得推崇的基本出發點,乃至可以上升為一種高級的精神活動。正是基于這樣一種認識,雅各布斯在《閱讀的樂趣》一書中,旗幟鮮明地提出了“隨性而讀”的閱讀主張。全書圍繞這一核心主張,從不同的層面追問了人為什么要追隨自己的興趣而閱讀,探討了閱讀是如何展開的、有哪些微妙的體驗和艱澀的困惑,會給我們帶來喜悅或煩惱,有助于為我們樹立一種新的閱讀觀,成長為會選擇、善思考、自由的閱讀者。 雅各布斯并不排斥技術性閱讀,但反對為了閱讀而閱讀,只考慮閱讀數量和源自現實的“壓迫性”需求,而忽略人類發自內心的對知識的熱愛,那種自發的、自然而然的、充滿情感和樂趣的閱讀,是他所倍加贊賞的。“閱讀是人類一大趣事”,“一個不為向任何人炫耀、只是帶著純粹的熱情和興趣去讀書的孩子是美麗的”。在雅各布斯看來,美國的一大部分讀者卻“做不到直接獲取閱讀的樂趣,他們非要用一堆責任義務來分割本來可以得到的樂趣”,而恰恰是以《如何閱讀一本書》《如何讀,為什么讀》為代表的指導閱讀的書中所飄散出來的“責任、義務和美德的種種芳香”,把讀者嚇跑了。因此,他想提出“一種完全不同的對閱讀的解讀模式”,即基于興趣的閱讀,此種閱讀最大的一條原則便是“隨性而讀”,或許可以用文學評論家蘭德爾•賈雷爾的話來進一步解釋:“閱讀本身就是結果”,讀者“讀這本書并不是為了從中獲取什么,只是想讀它”。 隨性而至,意味著讀者要遵從自己的喜好來閱讀作品,這樣的讀者才會獲得像賈雷爾閱讀《基姆》時的那種“喜歡讀,想要讀,難以自制地想讀”的閱讀體驗。這也是我們的天性使然,“了解自我,并且尋求真正優秀的東西的那一部分”,恰恰是我們天性的一部分。因為天性的存在,讀者自己是可以進行自我引導的,靠自己的興趣和判斷接近最優秀的作品,正如賈雷爾所言,“在我們的力量所及范圍之內,只要我們選擇讓它發生,只要我們選擇讓我們天性的一部分遵循它的自然要求”,我們就能夠收獲這種閱讀的喜悅。因此,自由的讀者,是接受“興致”的召喚才閱讀的。雅各布斯援引了沃爾特•肯的故事,來說明一個讀者由“為了取悅他人而讀書”轉變成自由的閱讀者后,“我的教育”終于發生的微妙瞬間:“我忘記了對自我提升的追求。我想遺忘自我,只想讀書。我不想再填補空白,只想把自己當成一片空白,等待這些內容來填補”。此時的沃爾特•肯,只想“看看別人有什么想法”。通過這個的故事,雅各布斯拋出了一個觀點,認為任何時候開始做一個自由閱讀者,開始這種全新的生活都為時不晚,那些好書正在等著我們,我們要有信心。 書中,雅各布斯用“沉迷”這個詞來描繪了人們閱讀時所經歷的那種“強大而又奇妙”的美好體驗。這種沉迷也即我們所說的專注和入迷,就像美國科普作家威妮弗雷德•加拉格爾形容的,“它會帶來生命中最深的快樂”,“在學者的書房,在木匠的車間,在愛人之間的牽絆中,都有這種快樂”。對此,雅各布斯是很欣賞的,認為這是一種極其寶貴、十分難得的閱讀經驗,語氣里甚至有點激動地指出,“這種全身心投入地閱讀一本書的過程,就是跟這本書聯合起來戰勝時間的過程。你正在讀的那本書——或者說你正在讀的任何東西——會成為你的同盟和重要支持者,幫助你宣告對自我空間的所有權,并驅逐任何試圖控制你的意識的那些力量”。 愛閱讀的人常常會“被迫”給他人推薦書,這是古今中外普遍存在的現象,雅各布斯則對此深感恐懼。他引用英國作家魯德亞德•吉卜林的話表達了自己的看法,強調“除非一個人非常了解另外一個人,否則他不能向這個人推薦書,即便是推薦最好的書。如果一個人很想看書的話,他應該虛心求教于那些了解他的人生經歷的年長者”,而“只有在這樣的友情和共同愛好的前提下”,推薦書才算得上一件樂事。這種基于興趣愛好和友情共振的推薦,是他可以接受的。當然,總有讀者會產生畏難情緒,并開始退縮,將目光不自覺地向閱讀的下游轉變,而非逆流而上。這在閱讀詹姆斯•喬伊斯和休謨時就容易遇到,他們的作品為讀者提供了一場很好的測試,考驗讀者愿意付出多少耐心、多少時間。雅各布斯覺得,有些腦力勞動是值得的,優秀的讀者應該逆流而上,克服我們興致不夠大的弱點,“當我們費勁地在休謨的散文中含義隱晦(可能文字很優美)的部分艱難前行時,這種腦力勞動會豐富我們的思想,讓我們的注意力更加集中,教導我們學會耐心——而且幾乎是肯定的,也會讓我們領略謙虛的精神。”但閱讀對于人品質的培養的作用終究是有限的,它并不能轉變甚至改善一個人的個性,我們不能指望一個會閱讀的傻瓜變成一個圣人。閱讀的價值,往往在于獲得一種“遙遠的回應”,為我們成為更好的人提供可能。 書中還針對閱讀速度問題進行了探討。“書這么多,時間這么少”,是每個讀者必須面對的困惑,追求速度似乎是必然的結果。與此相關,雅各布斯所主張的,卻是一種慢閱讀——“越慢越美麗”——“閱讀的內容和閱讀的方式才是最重要的,而不是你翻完一本書的速度。閱讀本來應該是跟其他人的思想交流碰撞的一次機會,不應該是個人想法的循環往復”。他調侃說,對于那些不追求閱讀本身,只追求曾經讀過的人來說,《一生不得不讀的1001本書》倒是個不錯的參照標準——這樣的讀者并不是在擴展自己的學識,而只是在印刷字體之間挪動著眼球。那種不追求閱讀本身、只想要讀完了這個結果的現象之所以普遍存在,很大程度上在于一些讀者“把閱讀簡單地理解成一個從書中提取信息并儲存到他們大腦里的過程”。他認為,解決閱讀的速度并不難,關于閱讀在大腦中的反應過程是怎樣的,已經有很多的研究成果,其中斯塔尼斯拉斯•德阿娜在《大腦與閱讀》中就指出,閱讀雖然開始于視網膜接收到書頁反射的光子,但并不意味著視網膜能夠全域接收所有的信息,只有它的中心部分即視網膜中央凹,因為密集地分布著對進入視網膜的光線具有高分辨率的細胞,才是接收的核心——占據了視野的15度角的視網膜中央凹,才是視網膜中唯一對閱讀真正有用的部位。而這一部位的特質,意味著我們的眼睛可以以“之”字形掃視文字,來通過幾個詞或幾個字母,獲取一句話或一個詞的意思。 《閱讀的樂趣》所探討的內容是異常豐富,從為什么讀,到讀什么、如何讀,都有所論述,通過大量的閱讀案例,引發讀者對閱讀的價值的深層思考。從書中我們不難看出,作者所主張的是為興趣而閱讀,這樣的閱讀才會是發自內心的,且能夠持久的,因此也才能體驗到閱讀的樂趣。他教會我們要不為任務而閱讀,不為數量而閱讀,探尋閱讀對于個人成長的重要價值,以及如何突破閱讀障礙、獲取新鮮的閱讀體驗。對于一個優秀的讀者來說,這些話題本身就是富有魅力的,值得靜下心來“慢讀&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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